计税方式的选择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综合计税方式适用于部分所得者,即个人的各项收入相对稳定、固定,且不同的收入来源之间没有明显的差别。综合计税按照个人的综合所得额来计算税款,相对简单,适用范围广,且不用花费太多的精力来细算每一项收入。
单独计税方式适用于特定情况下的个人所得者,即个人的各项收入来源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别,需要分别进行计税处理。单独计税可以更加精确地计算每一项收入的应税额,有助于避免税务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