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散布谣言,编造、传播虚假疫情的行为视情节和结果,可能导致行政违法或涉嫌刑事犯罪。如果行为人通过微信、微博,声称某小区有新冠病毒确诊病例或某地因患新冠病毒已死亡多少人等虚假信息,从而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行为人可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犯罪的,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第291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将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