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界定及量刑标准。逃税罪是纳税人通过欺骗手段逃避纳税义务,而骗取出口退税罪是行为人虚假申报出口退税款。逃税罪主体为纳税人,而骗取出口退税罪主体可为纳税人或非纳税人。逃税罪目的是逃避纳税义务,而骗取出口退税罪目的是获取非法利益。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划分。
法律分析
一、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界定是怎样的
1、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界定:
(1)在犯罪客观方面:
①逃税罪通常是纳税人在商品的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实施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拒不申报纳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逃避应缴纳的税款。
②骗取出口退税罪则是是行为人在商品的出口环节,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但应当注意的是,在商品的出口环节,只有行为人在根本没有出口货物,而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才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2)在犯罪主体方面:
①逃税罪是特殊主体,通常只能由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构成,并且突出表现在该纳税人必须对其所逃税款负有纳税的义务。
②骗取出口退税罪是一般主体,可由纳税人构成,也可由非纳税人构成,并且突出表现在该行为人通常不是其所骗税收的纳税人。
(3)在犯罪的主观方面:骗取出口退税罪与逃税罪虽同为故意犯罪,但两者的犯罪目的各不相同。
①逃税罪的目的是行为人在有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不缴或少缴税款、逃避纳税义务。
②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则是行为人在未实际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下,从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中获取非法利益。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标准
1、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结语
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在犯罪界定、主体和主观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逃税罪是纳税人通过伪造、隐匿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而骗取出口退税罪是在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下骗取退税款。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对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量刑标准,数额较大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者则处以更重刑罚。对于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和财产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九条 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以及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