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公司章程对哪些人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投保人的可保利益如何判定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又称保险利益。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在财产保险中,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凡是可使投保人产生一定经济利害关系的标的,都具有可保利益,即因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因保险事故不发生而继续享有利益。
工程保险的投保人有什么
投保人是交钱的人,工程保险的投保人一般是总包商或分包商,总之一般是工程的承包商。若委托承包人投保的,投保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保险是承保建筑安装工程期间一切意外物质损失和对第三人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
相关法律规定
《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公司法对股权利益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权权益的的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哪些行为要依法处理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3)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该内容由 陈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