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走私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和保全至关重要。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必须组织进行调查取证,以确定案件事实。同时,为保证证据不被毁损、篡改、灭失,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进行保全。此外,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等重要证据的保全,需要采取特殊保密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有权根据需要,对案件相关的人、物、场所、文书、资料等进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查明案件事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侦查刑事案件的机关,应当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诉讼权利,并对有关的书证、物证、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严格保密,不得非法泄露和披露”;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秘密的著作权人、持有者不履行保密义务,致使商业秘密泄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因不正当竞争侵害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