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罪的法律定义及行为特征,包括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税款、行为主体为纳税人等;抗税罪的法律特征包括侵犯税收管理制度和税务人员权利、违反税收法规等。
法律分析
一、抗税罪的法律定义
抗税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
1、其中的暴力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人暴力,即对履行税收职责的税务人员的人身不法行使有形力,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二是对物暴力,即冲击、打砸税务机关,使税务机关不能从事正常的税收活动。
2、威胁方法,是指对履行税收职责的税务人员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不敢正常履行税收职责。暴力、威胁是手段行为,目的行为是拒绝缴纳税款。
二、抗税罪的行为特征
1、行为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即纳税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2、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202条、第212条的规定处罚。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款、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行为方式: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4、非纳税人单独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履行税收职责的,成立妨害公务罪;非纳税人与纳税人共同故意抗税的,成立抗税罪的共犯。
5、如果有暴力抗税的行为,又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此处规定为“转化犯”的立法例。
三、抗税罪的法律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
结语
抗税罪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行为主体为自然人,必须具备故意。使用暴力、威胁方式拒缴税款构成本罪,同时也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将依法定罪处罚。抗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和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作为特殊主体,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负有抗税罪的主体责任。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