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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个人房屋转让协议 篇19

2024-07-16 来源:独旅网

  转让方(甲方)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乙方)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出租方(丙方)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房屋房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房屋房

  1、转让房屋房位于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

  2、丙方为上述转让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转让上述房屋承租权的行为,丙方同意。

  3、原甲、丙双方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房屋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1、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__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起__年__月__日止,月租金为__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__月。

  2、房屋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房屋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房屋设施、设备的归属

  1、转让房屋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2、转让房屋租赁期(含房屋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房屋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3、乙方在接收该房屋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房屋转让费的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3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它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它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及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进行房屋交接,向乙方腾让房屋并交付钥匙。

  2、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

  3、转让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房屋房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房屋。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时,按如下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__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房屋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房屋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房屋和支付房屋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房屋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房屋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房屋转让费时,按如下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__元/天。

  3、丙方保证该转让房屋为其合法所有,享有房屋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房屋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九、其它规定

  原房屋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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