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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设备租赁通用合同 篇1

2024-07-16 来源:独旅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机械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的施工需要,部分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改造,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在遵守原设备租赁合同(6月21日签定)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并互相遵照执行。

  第一条:改造机械设备概况:

  js500搅拌机2台:上料斗爬轨加长;

  螺旋输送机2台(含水泥称):水泥直接输送到搅拌筒里。

  要求以上设备状况良好,砼拌合能力达到35立方/小时以上,并必须能满足乙方的其它施工要求。

  第二条:改造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⒈甲方拥有对改造设备的所有权。

  ⒉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以上设备的使用权。

  第三条:租金结算方式:

  在原租赁合同综合单价24.2元/立方的基础上上浮1.8元/立方,合计为26元/立方(贰拾陆元每立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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