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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房屋出租协议 篇8

2024-07-16 来源:独旅网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陕机司社区二区7号楼6单元7楼110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二、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 元/月),先付后用,本次收取,下次收款日为 。甲方另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三、该房屋租赁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如期将房屋归还并付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四、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居住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时:水表,气,电表。并转交乙方钥匙把、电卡壹张、气卡壹张,合同结束时交回。

  五、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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