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工承担甲方卫生保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加工承揽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负责甲方场所的卫生保洁事宜,具体清洁事项包括:
1、日常清洁区域:
2、定期保洁区域:
3、垃圾区域:
二、乙方的保洁标准应当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提出相关意见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意见及时改正,直到达到甲方的要求。
三、乙方应当在每天早晨九点前,完成甲方安排全部的保洁工作,且保洁标准应当符合甲方的全部要求,不符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
四、 乙方应身体健康、诚实勤劳,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确保卫生质量。
五、乙方在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活动。
六、保洁加工承揽费用为 元/月,由甲方于每月15日向乙方支付,支付方式为转账,乙方的账户为:
七、本合同为加工承揽合同,乙方就保洁成果对甲方负责,提供保洁期间,因乙方行为给甲方及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提供保洁服务时,应当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自己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通知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乙方有权扣除月加工承揽费的 10%作为违约金。甲方拒不整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双方就本协议执行所发生争议及纠纷,应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