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惠、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达成如下协议:___
一、乙方在甲方旗下位于___路_____段____三楼的____酒店就餐时,用餐后可由乙方授权的签单代表人员在甲方上述两酒店签单挂账。
二、本合同第一条所称签单,是指乙方(消费方)在酒店消费时可不必当场支付餐费,由乙方(消费方)指定签单人员在甲方收银处进行签字确认后记账。然后由乙方(消费方)按时清帐,指定签单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次数和金额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三、乙方缴纳 元保证金后,即可在甲方上述两酒店享受 元的签单挂账。且乙方用餐费用可享受 折的优惠额度( 除外)。
四、结账方式为月付。每月三十号之前,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当月用餐账单明细及相应发票与乙方结账。
如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以每日万分之 计算。
乙方逾期 天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后,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上述两酒店的签单挂账权利或直接解除合同。
五、合同签订后 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授权的可签单人员名单、签字字样以及近期免冠照片(或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附于本合同之后。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是为乙方享有签单挂账权利的`最终人员。
六、合同存续期间,如乙方签单人员发生变更,或遇乙方住所地搬迁,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重新协商确认,变更后的可签单人员方有签单挂账的权利。
如乙方未书面告知甲方签单人员变更,原享有签单挂账权利的人员在被取消该权利后的签单行为仍被视为有效,所签单消费的餐费仍须由乙方支付。
七、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民事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乙方如未书面告知不再续签,本合同自动续展 年(月)。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餐饮 乙方:___
有限公司
盖章:___ 盖章:___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