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县文明委向全县公民发出倡议:
从我做起遵规守纪。全县公民要自觉遵守法律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履行《新绛公民文明手册》,从自身做起,重礼仪,懂规矩,讲文明,守公德,学习践行《弟子规》,争做文明新绛人。
从我做起告别陋习。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杂物,不乱张贴乱涂写,不翻越栏杆或隔离带,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从我做起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街道,不闯红灯;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不乱停放;排队候车,文明乘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自觉维护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
从我做起关爱他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扶危济困,助人为乐,和睦邻里,团结友爱,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为共同营造互相关爱、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奉献一片爱心。
从我做起诚实守信。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言而有信,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童叟无欺,不以次充好,不缺斤短两,不造谣中伤,不以讹传讹,共同构建诚实守信体系。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创建文明县城,提升新绛形象,我们责无旁贷。让我们以主人公的姿态,万众一心,通力协作,全民参与,共创文明,为早日建成省级文明县城迅速行动起来。
新绛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__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