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结婚证有孩子了分开了,可以向男方要赔偿吗?
1、未婚生子分手不需要赔偿。没有结婚证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事实婚姻的,都是按照非法同居关系来处理的,所以赔偿也是相互协商的。未婚生子不是违法行为,所以男女分手后,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没有领结婚证有小孩,然后分开了要付抚养费吗
是的,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父母对子女具有相同的抚养责任,分手后仍然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供法律途径解决,法律规定是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抚养费的承担方式: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扩展资料: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