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为赌博所欠下的外债妻子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连带偿还责任的,最高法关于夫妻债务的相关规定是,配偶但不经过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对外所产生的这些债务,而且其盈利也从来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情况下不属于共同债务,况且赌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
丈夫欠的赌债妻子必须要偿还吗;
丈夫欠的赌债妻子一般是没有偿还义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男方在外借赌债确实未经妻子同意,并且这笔债也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如果妻子同意丈夫借债参赌,且这笔债及其盈利也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妻子就应当对这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赌债是赌博的产物,由于赌博行为的非法性,所以因赌博所产生的赌债不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不产生法律上债之关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夫妻间的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因抚养子女、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负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