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力)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基本条件
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
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
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应当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格检查标准,未婚。
2、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基本条件
大专毕业生士兵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
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
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含)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
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应当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格检查标准,未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