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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交通事故责任谁来赔偿

2023-09-09 来源:独旅网

机动车的所有人即出借人,对损害发生具有过错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以下情形可认定为有“过错”: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因此,车辆所有人在出借车辆时既要保证出借车辆性能完好,不存在缺陷,还要看借用人是否有驾驶证件,不要碍于情面不过问,同时要看看借用人是否处于适驾状态,保证出借时对方无喝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等妨碍驾驶的情况,以免除自身过错。

一、快赔定责和交警定责区别

快赔定责和交警定责的区别:

一、路上发生磕碰、剐蹭等小事故时,如果双方车主能够共同达成协议,可以采用快速理赔的方式处理;

二、如果遇到以下状况,需要交警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但还应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移动车辆。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不能移动车辆,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不能移动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不能自行移动车辆。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交警到达后当事人则按照交警指示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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