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过失行为不能构成。
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一、德州贪污罪有哪些种类刑法解释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解放军309医院前生态办主任受贿,受贿如何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受贿成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4.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贪污罪最新的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本罪的构成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主体是特殊主体及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构成,只有行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才构成受贿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