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如果因过失行为对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害的,应该按照行为造成的损失发生的时候的受损物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对赔偿价格以及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者申请所在区域居委会进行协商调解;如果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报警由公安部门进行调解工作;或者,由受损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行为人赔偿其实际损失。建议您与财产受损的商场所在负责人进行友好协商,对价格进行进一步的考察,确定双方均认可的价格。您可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如约向受损商场公司进行赔偿。目前法律上并无对价格的其他限制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