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可以重新签订的,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什么补偿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时候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想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30天内通知,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可以重新签订的,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