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2018年3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物业企业不再实行资质等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