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岩改虚是刑法规章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规章,管制的期限粗燃,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章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歼液《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