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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工伤医疗期有多长

2023-09-16 来源:独旅网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员工的工伤医疗期有多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员工的工伤医疗期有多长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规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医疗报销的方式是什么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若劳动者受工伤,此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停工留薪,对应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12个月。至于医疗期,一般是针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暂时不能工作的情况。此时,基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同,给到的医疗期是不一样的。

相关内容:工伤社保局不赔付怎么办?

一、工伤社保局不赔付怎么办?

1、工伤社保局不赔付,工伤职员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2、工伤保险拒赔的解决办法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6)如果在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工伤认定标准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程序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此申请、受理后限期得出结论等。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此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受理后在限度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受伤待遇。具体可以享受的待遇包括,治疗伤情的医疗费、交通费等的费用由从工伤保险基金之中支出。若是社保局不同意赔付此类费用,那么受了工伤的职员,可以选择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伤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的医疗期是多长时间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规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医疗报销的方式是什么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若劳动者受工伤,此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停工留薪,对应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12个月。至于医疗期,一般是针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暂时不能工作的情况。此时,基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同,给到的医疗期是不一样的。

相关内容:员工上班时间摔倒算工伤吗

一、员工上班时间摔倒算工伤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工作摔伤算工伤;如果是因为其他私人事情摔伤,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到人身伤害,或者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内容有关的准备工作及收尾工作时受到人身伤害的都应当按照工伤来处理。

如果单位为劳动者依法购买了工伤保险可以向保险机构申请理赔,若未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赔付标准直接向劳动者理赔。

二、常见的工伤情形有哪些

1.在上班的时候受到事故伤害;

无过错原则,即使是因为员工错误操作导致的受伤,也算工伤,故意受伤碰瓷的不算。

2.在工作时受到他人暴力伤害;

必须是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被打伤才算,与人产生争执,相互谩骂、相互殴打受伤的不算。

3.工作前预备性工作、工作后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预备和收尾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超过合理的时间无法认定工伤。

4.串岗、顶岗、帮别人完成工作时受伤;

帮同事完成工作,虽然不是员工的工作职责范围,但也是在为公司工作,也会认定为工伤。

5.因为单位设施不全、环境不良受伤;

比如上班时间货物倒塌被砸伤、机械故障受伤、地太滑被摔伤等。

6.工作时为了维护单位正当利益,受到伤害的;

虽然不在工作职责范围,但是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受到伤害也算工伤。

7.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

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下班顺路买菜或接小孩这种生活必需活动也算。

8.工作时间从事生理所需活动受伤;

吃饭、喝水、上厕所不是工作内容,但是员工生理所必需,过程中被烫伤、摔伤也算是工伤。

9.出差期间工作、生活受伤;

受单位指派出差期间,工作过程中或因基本生活必需而受到意外伤害,算工伤,出差期间做个人活动受伤不是工伤。

10.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患职业病;

并不是因为工作产生的疾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内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职业病。

11.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猝死在现代职场中越来越频发,当员工感到身体不适,应立即前往医院就医,先回家休息再就医就不算工伤了。

12.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伤,企业或者社保行政部门不能证明与工作无关,那就应该认定为与工作相关,认定工伤。

13.退伍军人在军队服役时因公、因战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14.公司组织的团建、拓展训练、集体旅游、运动会或受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活动中受伤;

15.受指派参加抢险救灾、防治疫病或者因见义勇为等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或者感染疫病的;

16.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进行抢救治疗,经卫生防疫等部门验证确诊的;

17.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留在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18.聘用离退休人员,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大多数情况下认定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比较关键的是看受伤是否与“工作”相关。即使是在上班时间,工作范围内,但并非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伤的,此时也很难认定为工伤。不过,实践中还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加以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员工受工伤的医疗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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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一、员工受工伤的医疗期是多久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规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医疗报销的方式是什么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若劳动者受工伤,此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停工留薪,对应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12个月。至于医疗期,一般是针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暂时不能工作的情况。此时,基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同,给到的医疗期是不一样的。

相关内容:工伤案件可以风险收费吗?

一、工伤案件可以风险收费吗?

工伤赔偿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以下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其他。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二、律师费有哪些收费方式

1、常规收费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的,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2、包干收费

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

3、风险收费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害,那么应当第一时间的告知用人单位,然后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的鉴定,当然了也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工伤赔偿方面的纠纷,但是这类型的案件律师在收费的时候,是不能够实行风险收费的。

员工工伤医疗期是多久?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员工工伤医疗期是多久?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员工工伤医疗期是多久?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规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医疗报销的方式是什么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若劳动者受工伤,此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停工留薪,对应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12个月。至于医疗期,一般是针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暂时不能工作的情况。此时,基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同,给到的医疗期是不一样的。

相关内容:在宿舍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在宿舍摔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宿舍摔倒是否算工伤,需根据情况而定:

1、员工在宿舍摔倒,如果具备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的,算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不是在工作场所内或者受伤原因与工作无关的,一般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理解为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而遭受暴力伤害,如职工系因个人恩怨而受到暴力伤害,即使发生于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亦不属于此种情形。

“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约定俗成的做法,职工为完成工作所作的准备或后续事务。

二、参加单位在工作日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关于参加团建活动受伤,算不算工伤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要看两点:

第一点,就是此团建活动是否与工作有关?

言下之意,就是说,如果团建活动与工作无关,那么活动中若受伤就不能认定工伤。

比如说,单位同事间聚餐,同事间的娱乐活动,同事间户外活动等就是与工作无关的;在这些活动中受伤就不能认定工伤。

第二点,就是此活动是否单位组织的或单位指派参加的;

言下之意就是说,如果活动不是单位亲自组织或者不是单位直接指派参加的,那么在这些活动中受伤不能认定工伤。比如说,单位少数同事组织的户外活动等,不是以单位名义组织的。

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也有专门的法律的规定。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情形,参加工作日组织的团建活动受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看团建活动与工作有无关联。

另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二》中第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或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因此,在活动中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答案就很清楚了。虽然说,在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伤可以认定工伤,而同事间组织的活动中受伤不算工伤。

工伤问题常常令人头疼,难的是工伤难以防范又难以认定。而工伤认定之所以难,有两个原因,一是法条抽象,二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很多时候,当事人来咨询我们是否能认定工伤的时候,通常情况下无法直接给出准确答案,而需要经过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去分析这个算不算工伤。

一般的工伤鉴定医疗期是多久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员工伤残医疗期是多久?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员工伤残医疗期是多久?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员工伤残医疗期是多久?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规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医疗报销的方式是什么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若劳动者受工伤,此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停工留薪,对应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12个月。至于医疗期,一般是针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暂时不能工作的情况。此时,基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同,给到的医疗期是不一样的。

相关内容:工伤住院医疗期有多久时间

一、工伤住院医疗期有多久时间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规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医疗报销的方式是什么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若劳动者受工伤,此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停工留薪,对应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12个月。至于医疗期,一般是针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暂时不能工作的情况。此时,基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同,给到的医疗期是不一样的。 该内容由 仲跻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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