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结婚未登记离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2023-09-24 来源:独旅网

结婚没领证离婚要返还彩礼,包括未办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法律规定,双方没有结婚登记时,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在存在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也应返还;若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另一方同样应返还。此举旨在保护弱势方利益,确保公平。生活困难指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法律分析

结婚没领证离婚要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对彩礼利益关系给予了有力的调整。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所以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

在现实中,存在男女双方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因为现在的不认可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相当于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结束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女方也应当返还。

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该情形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确未共同生活”。

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又离婚,若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使弱者得到应有的保护一直是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之一。“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结语

结婚未领证离婚时,彩礼应返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彩礼利益关系得到有力调整,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赠与基础关系不存在,受赠人有义务返还。对于未办登记但共同生活或办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情况,返还彩礼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旨在保护弱势方,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