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四要素为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客观方面表现为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如非法制作出一种假的公文,或者在存在某一公文的情况下而模仿其特征而复印、伪造另一假的公文。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