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安人员要严格执行商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盗、防火、信报收发等工作。
2、保安人员必须着装上岗,衣着整洁,语言文明,精神饱满。禁止非安保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3、严格执行来访客人、车辆登记制度,外来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保安人员开具访问申请单,并电话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来访人员出门时,应查验收回由受访人员签字确认的.申请单。
4、主动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政府公务车辆(如;消防、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要主动给于登记,提供进入商场的便利条件。
5、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6、做好信件、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报、挂号信、快递要及时登记、电话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7、对出入商场的车辆、人员有权进行检查和询问。对载货车辆出入商场应进行检查,
核对货单,并提交经综合管理部或主办部门核准签发的《出门条》后方可放行。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商场安全主管,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8、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书面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
求,落实未办事宜。
10、按时开启商场的防盗报警设施和消防报警设施。时刻观察监控系统的异常现象,做好防盗防火等安保工作。发现报警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商场安全主管。
11、每班必须有一名巡查人员。巡查人员必须按时对厂区进行巡查。白天每两小时巡查一次,晚上每一小时巡查一次,并在规定巡查地点做好巡查记录,并接受商场的监管。
12、保安人员如有以下情况将给予奖励:及时发现、消除并及时报告火灾等隐患,每次奖励50元~500元;及时制止或阻止
商场内部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每次奖励100元;抓获盗贼,每次奖励200元~500元。厂区全年未出现任何被盗、火灾等事件,商场给予年终奖励1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