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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大全 篇21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1、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改善生产现场的生产次序、卫生条件,从而提高现场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所属区域内 (共分为XX车间、XX车间、包装车间、仓库(含成品库、配件库、材料库)以及厂区公共区域5个区域的现场管理。

  3、现场管理内容:

  3.1 整理:区分要用的和不用的物品,不用的物品彻底清除掉。

  3.2 整顿:需用物品依规定定位、定量摆放整齐、并标识清楚。

  3.3 清扫:清除责任区域的杂物、脏污、并防止污染的发生。

  3.4 清洁:将上面的3项内容实施的做法彻底化、制度化、规范化、并维持成果。

  3.5 素养:养成依规定行事、从心态上养成好习惯。

  4 职责:

  4.1 各车间主任负责各自车间的现场环境。

  4.2 各仓管员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现场环境。

  4.2 生产厂长和办公室负责公共厂区的现场环境。

  4.2 每个责任区域内的具体小区域划分由各自主管另行划分并指派专人负责。

  5 操作程序:

  5.1 现场管理(暂行)标准

  5.1.1 整理:

  5.1.1.1 所属区域内无不用的物品。

  5.1.1.2 所属区域不用物品的清除,并按规定地点放置、标识和定期处理。

  5.1.2 整顿:

  5.1.2.1 所属区域的物品(包括板材、配件、半成品、成品、合格品、不良品、待检品、返修品、边角料、条料等)均有明确的放置位置,并按规定位置整齐放置、标示清楚。

  5.1.2.2 各区域的工具、工装(包括办公用具、辅助工具(如:焊枪、胶水、塑粉、油漆、挂钩等)、维修工具、测量工具、工具箱、办公桌、办公椅、风扇、推车、标示牌等)、劳保用品(包括:手套、口罩、围裙、面罩等)均有明确的放置位置,并按规定位置整齐放置。

  5.1.2.3 各区域的文件资料(包括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图纸、各种报表、记录表单等)均按规定整齐放置,且为最新有效版本。

  5.1.2.4 各区域所用的劳动工具(包括扫帚、拖把、垃圾桶、抹布等)须按规定整齐放置。

  5.1.2.5 各区域通道无物品堆集、保持通畅。

  5.1.3 清扫、清洁:

  5.1.3.2 区域内地面无烟头、纸屑、铁件、其它垃圾等杂物及积尘、积水、积油。

  5.1.3.3 区域现场的区域线、定置线保持完好、明亮。

  5.1.3.4 各种作业记录(包括设备点检表、工序流转卡、工艺图纸、质量报表、生产日报表、统计表、等)均按时记录,且记录须规范、准确、完整。

  5.1.3.5 各区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

  5.1.4 素养:

  5.1.4.1 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态度良好,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打游戏、看小说、打磕睡等。

  5.1.4.2 公司明确需佩戴劳保护具的岗位,应正确佩戴劳保护具。

  5.1.4.3 全体员工必须养成良好习惯、自觉按规定开展现场管理活动。

  5.1.4.4 各车间主任应按规定对本辖区内进行自查、并督导所属员工按要求进行现场管理活动的开展,逐步提高员工素质。

  5.1.4.5 各车间主任应任随时检查本辖区的现场管理效果,组织全员逐步实施现场管理制度,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5.2 实施方法:

  5.2.1 成立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各车间主任或负责人为组员的“现场环境检查小组”。如组长临时外出则应委派办其它中层领导人员做为临时组长履行其检查任务。并将“检查小组”成员和各区域负责人与本制度共同张榜公布。

  5.2.2 明确检查范围,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来确定检查现场区域范围。确定各单位区域完整性和检查的有效性。区域的划分可绘制平面图方式。检查人员根据该图来判定责任单位。

  5.2.3 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到的区域负责人应不参与打分,但必须随同“检查组”一并检查本区域。

  5.3 检查、评比及考核管理规定:

  5.3.1 各区域应按本制度“5.1”条款内所规定的各项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现场环境,并协同“检查小组”对治理后的生产及工作现场进行拍照留样,并将各区域负责人和“检查小组”共同认为“合格现场”的图片张贴在各自的生产或公共区域,“检查小组”将以此做为不可量化项目的检查依据。“检查小组”在每次的例行检查中如发现现场的“留样照片”掉落或遗失应立即对此进行重新张贴,确保每次检查均有对比图片。

  5.3.2 考核:

  5.3.2.1 本制度应以奖励集体,处罚个人的原则进行奖惩。处罚金额将从个人当月工资内扣除,奖励金额将以现金形式下发至所奖励区域负责人手中,由区域负责人代为掌管。

  5.3.2.2 公司财务应为此建立专项账目,所处罚到的款项不得挪作他用。如专项账目内的金额低于奖励金额,将从公司财务内进行补贴。

  5.3.2.3 所获得奖励的区域,由该区域负责人代为掌管奖金,由该区域集体讨论奖金使用方式,并将使用后的账目进行张榜公示。

  5.3.2.4 考核内容共15条,实行加分制,不符合的项目应按所规定分值进行累加。(检查表为统一格式,如所检查项目不涉及本区域,则不对此进行检查和加分)。

  5.3.2.5 “检查小组”应对各区域每周不低于2次的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拍照取证,并填写检查表,由“检查小组”组长和被检查区域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取证照片与检查结果一并公布。办公室后勤岗将检查结果于第二天进行张榜公布。办公室后勤岗每周汇总一次,并呈报给办公室监理,每月由办公室进行总评分。

  5.3.2.6 每月成绩统计:各区域每次检查的得分进行总和。

  5.3.2.7 办公室每月对现场管理的奖罚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于次月3日前报副总经理。

  5.3.3 检查内容及加分标准

  (1)各类机械设备有日常维护保养,无污垢,无锈蚀。今日所开机的设备应有做点检工作并认真填写记录。 (不符合:+1分/每台设备)

  (2)各种产品及其它物品无混放、混装、分类清楚,摆放整齐,有防尘措施,有堆放高度要求限1.5米以内的产品严禁超高堆放。 (不符合:+1分/1处)

  (3)各类物品、存放产品和在制品有检验试验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的必须隔离。(不符合:+1分/1处)

  (4)转运车、空托盘、空铁桶(框)、各类标示牌、黑板、扫帚、拖把及其它清洁工具有固定地点摆放, 无乱丢乱放现象。 (不符合:+0.5分/1处)

  (5)货架、材料架、箱、柜上的材料、物品摆放整齐,无尘埃,标识清晰。(不符合:+0.5分/1处)

  (6)工具、模具、量具、检具、刀具、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劳动保护用品无乱丢、乱放现象保管良好,仓库必须建好台帐备查。 (不符合:+1分/1处)

  (7)车间、仓库有划分定置管理区域,黄线清楚、通道畅通。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把本区域的物品置于它处。所有物料均有定期盘点,标识清楚,帐、物、卡保持一致。(不符合:+0.5分/1处)

  (8)车间、仓库、办公室角、均有清理。墙壁、门、窗、卫生间、无乱贴、乱挂,干净清洁。 (不符合:+0.5分/1处)

  (9)办公桌整洁,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表单,应摆放整齐、无乱涂乱画、保管良好。(不符合:+1分/1处)

  (10)各责任区室内、外地面干净,无散落产品、纸屑、油污、零件、垃圾等。(不符合:+0.5分/1处)

  (11)室内外垃圾桶有固定地点摆放,无垃圾溢出。无人工作时,必须关机器、关电扇、关灯、关水和关门窗。 (不符合:+0.5分/1处)

  (12)区域内临时摆放的物资产品须有标识、放置整齐,不阻碍通道。 (不符合:+0.5分/1处)

  (13)卫生责任区无杂物,地上无油污、积水、纸片、塑料袋、铁件等垃圾,保持干净。(不符合:+0.5分/1处)

  (14)工作时间里,必须穿工作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打游戏、看小说、打磕睡等。 (不符合:+1分/1人)

  (15)公司明确需佩戴劳保护具的岗位,应正确佩戴劳保护具。 (不符合:+1分/1人)

  5.4 奖惩办法:

  5.4.1 优秀: 月总得分在20分以下(含20分)的区域为优秀单位,公司予以100元的奖励;

  5.4.2 合格: 月总得分在21~40分的单位为合格单位,公司对其不奖不惩;

  5.4.3 不合格: 月总得高于41分(含41分)的区域为不合格单位,公司对其不合格单位负责人处以50元处罚,所有加分项目的具体执行和操作人员每人处以10元的处罚。

  5.4.4 在考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检查小组”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在整个期间应不对所整改的区域进行检查,但在整改期限后被责令所整改的区域未按要求达到整改的效果,将对该区域处以“+5分”的处罚,并再次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如连续2次未达到整改效果将对该区域负责人处以20元的处罚,3次以上每次应追加处罚10元。并对生产厂长和办公室主任连带处罚10元。

  5.4.5 各区域的奖罚由办公室主任以书面通知财务部执行,同时将于受奖或受罚区域负责人签字确认。

  5.4.6 检查小组在考核过程中严禁擅自加分或舞弊现象,如有不同意见,区域负责人可向副总经理进行申诉,如却有擅自加分或舞弊现象的则对现场管理小组进行处罚。第一次张榜公布以示警告;第二次予以50元的处罚。

  5.4.7 对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部门,对其责任人处以50元的处罚。

  5.4.8 每月对检查各单位检查情况及奖罚情况须及时在公布在宣传栏内。

  6、其它说明:

  办公室后勤岗将不定期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现场及公共场所进行拍照及张榜公示,但不做为本制度内所规定的检查及评判依据,只起到跟踪督促作用,但所拍摄的不符合要求的照片的地点应作为各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对象。

  7、实施说明:

  本制度为三个月暂行制度,应从相关人员批准之日起实施,如在实施过程中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或与实际操作相矛盾之处,应向办公室主任提出异议。在拟定正式制度时统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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