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录用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用人标准:重视学历,不唯学历,重在能力。
1、录用新员工经过用人店铺的考察与测试后确定。
2、体检:导购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须按照要求进行入职前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办理入职手续。
3、证件齐全(身份证)。
4、员工和佳丽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二、入职培训
1、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的入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2、入职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3、所有培训均利用业余时间,不计算上班。
三、人事记录
所有员工都应向公司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住址(在工作地的本人居住点)、电话号码、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等。情况发生变化,需及时报公司更改;
2、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特殊工作资历证明及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3、无论因何种原因被任何一品牌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者,将永远不被公司其它品牌录用。
四、试用期
1、试用期间公司和员工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一天通知对方。
2、试用期一至三个月,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
五、工作时间与假期
1、公司实行综合工时的计算方法。
2、公司的考勤月为每月01日至31日。
3、员工节假日加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加班工资、病事假工资基数计算方法(基本工资/天)。
上述假期和病事假的批准权限、考勤规定及休假待遇见《佳丽时装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六、工资待遇
1、员工工资按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工资执行的是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执行员工所从事的职(岗)位的工资标准。
2、公司实行下发新制,当月工资于次5日以现金方式发放。
七、岗位调整
1、晋升:员工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经考核均晋升的机会。
2、调岗、降职:不能胜任或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员工,公司可以进行职位、岗位调整。不能胜任或不适合现岗位工作或有严重过失的管理人员,可降职。调岗后,薪金按新的岗位标准执行。
3、职务、岗位变化后,工资待遇按照新的职务或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八、合同的解除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负任何责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患有不适合工作的疾病;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员工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过后),因故不能或不愿意继续工作的,可向公司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三十日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合同终止解除变更后,乙方一年之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各类品牌同行业的服务工作。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将支付公司人民币违约金壹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