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作为后勤处和安全办在分管副校长的指导下,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以下安全稳定工作:
第一条 校舍、设施安全管理
学校的校舍、教学设备、生活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栏杆、楼梯、锅炉等)均要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凡不符合者必须采取措施维修整改。不使用危房进行教学、住宿或其它活动,教学楼栏杆高度1.1米,不破损,施工现场有警示标志和有防护栏。楼道的走廊、楼梯和其它通道,要保持畅通,教室、宿舍、食堂、各专用室、楼道、厕所、校园等区域内的照明正常,声控灯、应急灯等照明设施要勤于检查,发现问题迅速维修,时时保持完好。各室门窗、宿舍床位、其他设施若有破损,维修员要及时维修。
认真开展防雷减灾活动,落实学校高层建筑、金属栏杆和微机房等用电部位的防雷设施。
第二条 电网和用电安全管理
定期检修供电设施,无电线裸露现象,对年久失修、老化的电器、电线,维修员必须维修或更换,不准私拉乱接电器电线,擅改电路,防止超负荷用电。微机室必须按规定要求接通地线,安装漏电保护器,检修防雷设施。
第三条 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食堂管理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和责任制度,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并要与相关人员签订签定责任书。
食堂自觉接受卫生许可证审核,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身体健康证明,持健康证、按规着装,否则不准上岗。食堂管理负责人要加强对炊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防毒安全教育,要建立严格的安保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卫生与安
全。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并由专人带领,全程陪同。
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根据相关要求,做好操作间、仓库、食堂、餐厅、餐具等的消毒工作,符合相关卫生标准。食堂进货(粮、油、菜等)必须到国家依法认定许可经营的机构采购,专人负责,严格检查,并相对定点,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票证齐全。严禁贪图便宜,私进劣质、变质以及“三无”食品或食品原料,无糜烂食物、蔬菜、过期添加剂、半成品,杜绝卖给学生发霉变质的剩饭菜,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食品加工程序,保证食品贮存条件,生熟食、成品与半成品必须分开存放。同时必须存放最近三顿食品小样。
要坚持执行领导带班,轮流值班,严格守岗监督制度.要建立主管领导带班、相关人员轮流值班制度,搞好对整个炊事及售饭过程的监督管理,监督维护餐厅卫生及秩序,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值班人员、炊事、炊管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其它方面的卫生安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第四条 校园内严禁摆摊设点
校园内任何人不得经营和向学生出售零食、饮料等可以入口的物品,除学生食堂外不得加工饭菜。小卖部不得超范围经营下列商品:三无食品、所有零食、玩具、赌具、烟酒。
第五条 宿舍管理
宿舍管-理-员开学期间要定床定位编号造册,定时检查维修,消除隐患,要注重值班室冬季取暖设备安全,加强防火防电教育,尽力排查其他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住宿安全。平时值班要按时到位,绝不能擅自离岗,清查人数,夜间加强巡逻,管好纪律,要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如遇学生情绪异常或突发疾病,及时报告班主任、行政值周或妥善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学生随意外出,填好值班记录。
第六条 消防安全
检查消防设施,配足消防器械。并能正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远离火源或电源。人员密集处,事先必须充分考虑好疏散,做好应急准备,电工持证上岗。
第七条 卫生安全
讲究卫生,不留卫生死角。预防各种流行性疾病发生,确保全体师生的健康。
第八条 财务、财产安全
财务室不能超标存放现金,对财产的流失、丢失、损坏做好防治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高价值设备应有妥善的保管防盗措施。
第九条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
学校后勤管-理-员、职工对学生有管理教育的义务,及时处理责任区学生违纪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处(室)要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报安全办。
第十条 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行政、部门干部、管-理-员、具体负责人要按区域分工负责(见《20__年坦溪小学安全区域管理责任分解明细表》),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相关干部负连带责任,属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平昌县坦溪小学(公章) 负 责 人:
分管安全副校长: 分管后勤副校长:
20__年2
月11日
具 体 负 责 人: 管理服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