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以确保顺利完成我校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现学校校长与每位教职工签订本责任书。
1、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活动,主动学习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推行优生优育。确保计划生育率达到100﹪,晚婚率达到100﹪,晚育率达到100﹪。环孕检到位率达到100%。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率达100%。
3、学校教职工必须依法登记结婚,按规定依法生育。
4、已生育子女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配偶,女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都要参加环孕检工作。
5、教师生育孩子后,要及时领取独生子女证。
6、教师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的,要严格向学校登记报告。
7、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干部和其他教职工一律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8、坚持一票否决,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评模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当年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
9、本责任书一试两份,学校一份,教师一份。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学校负责人(签字): 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