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镇消防工作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东厦镇20xx年消防工作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要重点落实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消防责任体系建设
1、镇政府与各村应100%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并组织考评;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上、下半年分别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不少于1次;
2、年内,100%的行政村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因市政水管未铺设到位的,需在我镇辖区内设置不少于2处消防车取水口或大容量的消防水池,并有确保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的措施。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20xx〕7号)要求,年内,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机构,完善工作制度。
1、各村要聘用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兼职消防网格管理员,主要开展消防宣传、防水检查等工作;
2、各村要至少组建1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齐器材装备,配备标准不低于1支消防水枪、两条消防水带及四具灭火器;
3、落实经费保障,每名网格员给予发放补贴,镇级每月不低于200元、村级每月不低于50元;
4、开展消防宣传,提高各网格排查处置火灾隐患的能力,每个行政村每年应列支不低于1000元的保障经费;
5、配齐办公设施,镇消防管理办公室和村委会消防监管工作站设置专用或合用的办公室,设置门牌。
全镇100%村庄达到网格化建设标准。
三、火灾预防
1、年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亡人火灾;
2、年内开展以三合一(多合一)、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私房出租屋、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等为重点煌区域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福建省消防条例》宣贯和消防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年内,所有村要设置不少于1块消防宣传栏;
2、针对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重要节日期间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
3、依托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依托党校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持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