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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授权委托书 篇1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代理事项:

  委托人为更加方便行使其在东伶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特委托受委托人为全权代理人,代为行使委托人在东伶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利、履行股东职责。

  委托代理权限: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但受委托人在行使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的股东权利时,应经过委托人同意。

  委托代理期限:从本委托书从xx年x月x日起xx年x月x日有效。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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