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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协议书 篇9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搞活流通,在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甲方自愿把垃圾地租给乙方作为练车基地。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范围:

  甲方愿把1亩1分地基地租给乙方使用, 共约1.1亩。

  二、租用年限:

  租用年限为 5 年,从2019年4月1日至 2019年4月1日止。

  三、租金约定:

  每年为人民币: (¥: 元)

  四、交租形式:

  第一年在4月2日前交清全部地租,第二年开始,每年4月2日付清当年全部地租。如有违约,按所有经济损失的双倍赔偿。

  五、 甲方的权益及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月1日前清理地面附着物,交地给乙方作备耕工作。另甲方在4月1日内未能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乙方

  有权向甲方提出将租赁期天数延后。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用地权属清楚,如因权属问题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要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须如期缴纳租金,如有违约超过三个月后缴纳租金,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基地的所有财产。

  3、乙方不能改变田地的用途,作其它开发。

  4、乙方只负责产品后的税费。

  5、乙方要遵守乡(村)规定合约。

  6、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7、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租优先权。

  8、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9、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不影响甲方农作物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做 前期的土地平整规划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10、在合同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转让经 营权,但第三方仍然享有本合同权利和义务。

  11、乙方租期满后,必须做好地上种植物的清理工作。在租地 合同期满前六个月,乙方交清土地保证金每亩100元,如乙方不清理种植物,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但乙方清理种植物 时(标准的种植物没有再生力)甲方必须 3 天内如数退还保证 金。

  七、其他约定:

  在合同期内,如遇特殊的、较大定的自然灾害时,双方共 同协商地租支付方法,地租租金元不变,支付时间共 同协商。 如遇国家征用土地, 于甲方无关。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条款及权利、义务,双方须共同遵 守,如违约合同,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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