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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目标责任书范文 篇6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名牌战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我校在地区的影响力,保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确保20xx年高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20xx届高考指标圆满完成,依据新修订的《高考名牌战略指导意见》,学校对20xx届高三年级下达如下任务,规范甲方(学校)、乙方(20xx届高三年级组)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甲方的要求及奖励

  (一)基础指标

  1、甲方规定本届高三年级上线率指标为:重点13%,本科(含三本)36%,总上线率不低于地区总上线率(以下简称“三率”,包括艺术类考生和民考汉考生,但不可重复计算;考生总人数指当年参加高考的实际考生人数)。

  2、考入名牌院校指标为:2人。

  (二)基础指标奖励

  乙方完成上述(一)中的任务,享受如下奖励:

  1、学校奖励高三全年级任课教师共38000元人民币。(以下所涉奖金均指人民币)

  2、从以上奖励中,奖励班主任每人400元、年级组长800元后,其余由年级任课教师按人头平均分配。

  (三)“三率”超标奖励

  重点上线率每超出一个百分点奖励1600元,本科(含三本)上线率每超出一个百分点奖励800元,学生总上线率每超出一个百分点奖励1000元。此项奖励提取5%奖励年级组长后,再从该班超标奖励余额中提取5%奖励该班班主任,其余由该班文化科教师分配。(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四)突出成果奖

  1、理科考生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文科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甲方按15000元∕生标准奖励乙方;考取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甲方按7000元∕生标准奖励乙方;考生总分进入省前100名,或者地区前5名,或者考取规定的其他名牌院校,甲方按5000元∕生奖励乙方;总分高于当年重点控制线理科90分、文科80分(民考汉考生总分高于当年重点控制线理科80分、文科60分),或者考生总分居地区第6—10名者,甲方按3000元∕生标准奖励乙方。(以上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均高于当年省重点控制线,乙方方可获得相应奖励;以上各档次奖励不重复计奖;此项奖励不含空乘、招飞等所有特长生)。

  2、从以上1、2奖励中,提取3%奖励年级组长;再从该班突出成果奖余额中提取3%奖励该班班主任,其余由各班文化课教师分配。

  3、普通快班的学生文化课达到重点线以上者,学校奖励该班1600元∕生;文、理普通班的学生文化课达到第二批次本科线以上者,学校奖励该班1600元∕生(此项奖励不含音乐、体育、美术、空乘、招飞等所有特长生)。

  4、如果学校确定的尖子生辅导教师不是该尖子生的任课教师,该尖子生所产生的该科的突出成果奖,按6:4分配给该科辅导教师和任课教师。

  5、考入北京体育大学按本责任书第一项第(六)款计奖,不计突出成果奖。

  6、名牌院校是指规定的二十六所名校(不含名牌大学的二级学院和分校)。

  (五)学科优良考分奖

  各学科成绩均以地区全部成绩排位为据。文、理科取得地区第一名,奖励该科教师800元∕生;第二名,奖励该科教师700元∕生;第三名,奖励该科教师600元∕生;取得4—5名者,奖励该科教师500元∕生;第6—10名者,奖励该科教师400元∕生;第11—20名者,奖励该科教师200元∕生;进入第21—30名者,奖励该科教师100元∕生;进入第31—50名者,奖励该科教师50元∕生;理科进入第51—100名者,奖励该科教师30元∕生;文科进入第51—70名者,奖励该科教师30元∕生(以上各档次不重复计奖)。对于“3+X”科目中的“X”科目,奖励按学科数计奖。(如果学校确定的尖子生辅导教师不是该尖子生的任课教师,该尖子生所产生的该科优良考分奖,按4:6分配给该科辅导教师和文化课教师。)

  (六)音乐、体育、美术术科奖励

  考入本科以上院校奖励教师100元∕生,考取北京体育大学,学校奖励5000元∕生(高考术科及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该校当年在省录取线且按正规途径录取)。此项奖励提取5%奖励年级组长,再从该班奖励余额中提取5%奖励班主任,其余奖金由术科教师与该班文化课教师按6:4分配。

  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在进入高三前,乙方须提前召开高考动员大会;认真组织高三上学期月考;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三次“诊断性”考试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尖子生培养、踩线生辅导、阶段性备考反思总结和年级稳定等工作。

  2、乙方须自觉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年级所有工作须服从学校大局。

  3、年级组长、各学科负责人须在当年10月15日(公历)前书面向教研处呈交年级工作总结材料和各学科备考经验介绍材料。

  4、甲方如果不按责任书规定条款兑现,乙方可通过正当途径要求按责任书规定条款执行。

  三、处罚

  1、基础指标(“三率”、两个名牌)未完成,甲方取消乙方基础奖励38000元(若有考入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或复旦大学者,甲方酌情给予基础奖励),并追究乙方如下责任:

  甲方扣发年级组长两个月的岗位工资,扣发班主任一个半月的岗位工资,扣发所有任课教师一个月的岗位工资。

  2、名牌指标和基础指标的“三率”单项指标未完成,则按如下标准处罚:名牌每欠一人,从奖励中扣除5000元;重点上线率每低一个百分点从奖励中扣1500元,本科(含三本)上线率每低一个百分点从奖励中扣800元,学生总上线率每低一个百分点从奖励中扣1000元。(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3、乙方各学科总均分与地区各学科总均分相比较,负值者一律受罚。分差在0~5分(含5分)之间,减发该学科所有任课教师所得奖金总额的10%;分差在5~10分(含10分)之间,减发该学科所有任课教师所得奖金总额的15%;分差在10分以上,减发该学科所有任课教师所得奖金总额的20%。

  4、乙方迟交年级组复习备考工作总结材料和各学科备考经验介绍材料,每一人次,扣除基础奖金总额的1%。

  四、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签字生效后,从外地转入的考生,以“一诊”结束时所在班级确定归属。

  2、本责任书的兑现原则上在高考当年10—11月(公历)完成。

  3、本责任书由甲方(校长)、乙方(高三年级组长)、仲裁(学校工会)签字后生效。

  4、在执行中,若出现超出责任书规定条款的情况,产生争议,须在党支部监督下,由仲裁(学校工会)协调,在遵循本责任书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责任书一式六份:校长、高三年级组长、党支部、工会、办公室、教务,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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