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落实上级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县教育体育局决定按照“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各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希望您认真履行监护人的义务,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如下工作:
一、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本领,学会各种报警方法,时时处处注意安全,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纪律。
二、教育子女注意游泳安全。夏季是溺水伤亡事故多发季节,要对子女加强游泳安全教育,向子女讲清楚私自外出游泳的危险性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要严防孩子私自下水,同时对子女进行游泳遇险时的自救、逃生常识以及施救和报警方式的教育,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家长带孩子外出游泳时,要遵守游泳场所安全规则,不要在不明水域游泳。教育子女应自觉遵守学校对游泳安全所做的规定,未经家长同意,不私自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或到水边游玩。如发现其他同学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水边游玩,要及时制止,并向家长或老师报告,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三、教育子女要注意饮食卫生安全。要教育子女搞好个人卫生,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吃没有健康保障的食品,特别教育子女不要买街上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以防食物中毒事故。
四、教育子女注意交通安全。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在马路上不游玩嬉戏、不横穿马路、不闯红灯;过交叉路口时要注意过往车辆、靠右行走,骑自行车不违规带人等交通规则;禁止子女乘坐无证照、违章车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五、教育子女要注意活动安全。节假日学生外出郊游等活动,要有家长带领,并要切实注意游玩安全,不要随便与陌生人外出游玩,不到安全无保障的危险区域、地点游玩。家长对子女外出要做到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如发现有异常,应立即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六、教育子女要注意用电安全、防火安全。同时做好防雷击、防台风、防暴雨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子女的自我防范与自护自救能力。
七、教育子女遵守有关规定。未经学校同意、家长许可或陪同,不进“三厅两室网吧”等娱乐场所,不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八、要做好学生传染病防治。在传染病多发季节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九、防出走或走失。要留意孩子的情绪变化,关心孩子的心里要求,了解还值得交往(含网络和电话)情况,每天都要检查孩子是否带危险物品,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孩子一旦出走或走失,要尽快采取措施积极寻找,必要时要寻求警方的支持,千万不要听之任之,不闻不问。
十、防轻生。青少年耐挫能力较弱,心理发展不够成熟,家长要为孩子创设一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不溺爱、不苛求、不辱骂、不责打、不揭伤疤、不讽刺挖苦,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学会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学会帮助孩子释放压力和焦虑。自学观察还值得情绪变化,积极与孩子做心灵的沟通,引领孩子走出失败和抑郁的阴影,善于赏识孩子,不断鼓励孩子,精心塑造孩子,努力增强孩子的自信、自尊。发现孩子出现异常情况,要告知老师和学校一起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生命是金,平安是福。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关注孩子的平安,不仅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我们每位学生家长义不容辞的应尽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您全家幸福!
光山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