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上级各部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要求及文件精神,圆满完成预定的朗诵比赛,现拟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校园生活,给每个学生提供参与朗诵活动的机会,激发学生对朗诵艺术的兴趣;在活动中使学生掌握初步的朗诵技巧,提高他们的朗诵能力;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锻炼他们热爱集体主义的情怀;使全校学生能够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充分展现自己的风采,学校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一次“诗歌朗诵比赛”。
二、参赛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一至六年级每班选送三个中文朗诵节目,三至六年级每班选送两个英文朗诵节目参赛(各班主任务必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及节目报送至学校教导处备案)。
2、朗诵材料以正在使用的教材或学习书报为选取对象,也可以自选或自创材料,要求积极健康,内容充实,每位学生朗诵时间不少于3分钟。
3、朗诵形式不限,如配乐等,自备伴奏载体。
4、比赛时间暂定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五),地点:学校操场。
5、比赛顺序:赛前各班班主任抽签确定。
三、奖项设置及评审办法
本次比赛分为中、英两个小组。英文朗诵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中文朗诵小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奖品为笔记本和奖状。
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取中间几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四、人员安排
比赛评委:
音响:
奖状书写:
主持人:
选手得分统计:
英五、评分标准:(十分制)
1、普通话声、韵、调准确,语言流畅2分;
2、作品思想进步,内容富有人文精神1分;
3、处理符合作品意境,感情丰富,有表现力2分;
4、现场效果(包括语音语速、朗诵形式、精神面貌等)3分;
5、动作大方得体1分;
6、声音洪亮1分。
六、活动预定流程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