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学校校长、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少先队负责人。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学校教导主任、政教处主任或大队辅导员
三、处置措施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应急预案起用后,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果师生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国华中心卫生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四、注意事项
校长应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