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1.在大货投产生产前乙方任意码制作确认样经甲方技术部门确认后方可投产。
2.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品质要求操作生产,若乙方生产途中品质不合格,或工厂有变故,生产能力不足或转发其他厂家生产,甲方有权收回订单,终止合同,甲方不支 付任何费用。
3.乙方有义务随时向甲方自动报告生产进度和品质状况,以便甲方向客户反馈生产情况;并配合甲方QC不定期的检验、查货,如谎报、虚报生产进度和品质状况而无法实施验货或多次验货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检验方式
甲方技术部门品检到乙方工厂抽查、指导为随机查货,其结果并不能免除货物抵达市场分发销售出去后可能隐藏的品质问题。同时乙方加工的成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送到甲方验收。如成品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重新检验、返工,合格后包装。
四、付款方式:经甲方品管部门检验合格出货后,先与甲方仓库部门核实材料用料,并持该书面合同到甲方财务部门对帐确认后45天内,甲方付清乙方所有货款。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