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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帮扶实施方案 篇15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为全面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有效防范和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聚焦xx个省市县挂牌督战村,聚焦全市未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两类户”,尤其是x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户,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加强监测预警,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案”,强化精准帮扶,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年底脱贫、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易致贫户不致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二、聚焦挂牌督战,实施“一村一策”

  (一)摸清基本情况。按照省、市挂牌督战工作安排,根据剩余贫困人口较多、贫困发生率较高等因素,确定3个省挂牌督战村、3个市挂牌督战村和13个县挂牌督战村。要进一步摸清xx个省市县挂牌督战村的基本情况,包括贫困人口底数、“老少病残孤寡灾”等重点人群、边缘易致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村集体经济收入及构成、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情况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逐村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分析影响挂牌督战村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强化督战措施。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村一策”。要以“一抓双促”为引领,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大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持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补齐挂牌督战村发展短板。认真落实“四帮四促”“四个一批”措施,大力实施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推动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复产带贫、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户及带贫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销售帮扶等脱贫攻坚四大增收行动,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持续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核查整改,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政策,确保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包保联系制度,市级领导同志联系6个省市挂牌督战村,带队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相关县的领导同志分别联系13个县挂牌督战村,开展实地督战,一线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和资金项目向挂牌督战村倾斜,多方联动协调解决挂牌督战村需要支持的事项。各级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帮扶责任,为挂牌督战村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和政策措施,给予足够的支持与帮助。

  三、聚焦重点群体,实施“一户一案”

  (一)紧盯重点对象。围绕未脱贫户(10133户24710人)和脱贫不稳定户(4790户13556人)“两类户”,组织镇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全面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排查核实“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逐村逐户建立完善村级“两类户”台账,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纳入系统监测管理。

  (二)强化精准施策。针对“两类户”中有一定自主发展能力、通过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能够实现稳定脱贫的“综合施策户”,一方面加强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支持,另一方面实施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针对“两类户”中自身无发展能力或发展能力弱的“兜底保障户”,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社保、医疗救助等兜底政策。

  (三)制定“一户一案”。进一步核清“两类户”x年人均纯收入情况,按照4000元以下(22xx户6995人)、4000—5000元(2212户6139人)、5000元以上(10492户25132人)三个区间分类划档,建立收入底册。对x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4431户13134人),依照综合施策户、兜底保障户分类,制定“一户一案”,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打好脱贫攻坚主动仗。

  (四)实行分类帮扶。市级组建产业发展增收组、就业务工增收组、社会保障兜底组等3个工作指导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分别牵头负责,根据自身工作职责,针对未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两类户”,研究制定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具体举措,拿出产业就业增收、综合施策帮扶、社会保障兜底三套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有效开展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比照成立工作指导组,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创新方法,有针对性做好“两类户”帮扶工作。

  (五)实施重点包保。对“两类户”中x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4000—5000元的(4431户13134人),在原有帮扶干部包保联系的基础上,新增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或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包保的“双包保”制度,进一步加强帮扶力量,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对其中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户,明确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或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包保。

  (六)开展监测预警。市、县两级要定期开展数据筛查,强化实地核查,及时掌握未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做到动态监测、全程管控。要加强部门数据比对,根据省扶贫办月核查情况,对返贫风险较大的户,及时标注预警,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强化帮扶措施。同时,要高度关注边缘易致贫户,在政策框架内研究制定扶持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推动“一村一策”“一户一案”落地见效。扶贫部门要认真排查筛查重点对象,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面监测,实时预警。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定期入户走访,扎实做好帮扶工作,落实落细各项措施。挂牌督战村和重点户的包保责任领导要切实履行包保责任,认真开展调研和暗访,掌握真实情况,落实务实管用的举措,完成挂牌督战和包保任务。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科学制定“一村一策”“一户一案”,抓紧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和扶持措施,统筹调配帮扶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迅速组织实施。4月上旬,要完成“一村一策”制定;4月中旬,完成“一户一案”制定。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

  (三)加强调度督导。要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讲评”。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月要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月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分析研判和政策创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四)转变工作作风。要把跟踪问效贯穿于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案”加强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工作全过程,避免重部署、轻落实。要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突出“四联四增”,严防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注重工作实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调研暗访,确保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充分运用系统数据,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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