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吴坂组有水田37.3亩,20xx年度经本组村民讨论,决定发包耕种,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约:
一、甲方将37.3亩水田发包给乙方,承包期一年,截止日期为农历20xx年12月30日。
二、承租租金200元/亩,按实际面积计算,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确保乙方在此种田安全。
四、甲方确保乙方跟村同等的水源。
五、国家及上级政府对种田大户的一切补贴归种田大户所有(即乙方所有)。
六、合同生效后,如发生村民干扰和阻碍乙方耕种,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归还乙方全部田租及开支费用,并由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七、以上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