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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广告代理合同范文汇总 篇17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郑州人民广播电台/甲方): (广告代理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广告代理业务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业务代理日期和内容

  经甲方授权,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可以根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对郑州人民广播电台所属 套节目的进行广告代理业务

  (二)本合同系列台各频率和形式

  AM549/FM98.6郑州新闻广播 AM711/FM93.1郑州经济广播广播 AM1008/FM91.8郑州文艺广播 FM91.2郑州都市(交通) FM94.4郑州音乐广播

  (三)代理资质及审验

  1、通过省、市工商局年度审查的广告公司。

  2、具有省、市工商局认可的具有广告公司代理资格的广告公司。

  3、参与郑州人民广播电台广告代理经营的广告公司,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过电台资质审核,并签订本合同,方能取得郑州人民广播电台的广告代理经营权。

  4、凡取得郑州人民广播电台代理经营权的广告公司在本合同生效期间无须交纳任何风险抵押金。

  5、广告代理公司一律实行先付款后播出的原则。

  (四)本业务采用 甲乙双方认可的合作 形式(或内容),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中途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视为自动终止本合同

  (五)业务代理实施细则:

  1、广告代理公司应严格按照郑州广播电台的广告刊例价的五折(FM91.2都市广播执行刊例价的四五折)对外承揽广告业务,并按照刊例价的五折(FM91.2都市广播执行刊例价的四五折)向电台财务交纳费用。

  2、广告代理公司的基本代理费为20%(只限工商品牌广告),代理费可从广告款中扣除。此外所有代理广告公司均可在每半年享有实付款8%--15%的奖励。

  3、代理广告公司必须以标准业务结算形式(现金、转帐)向郑州电台交纳广告费用,不允许物品置换(餐饮娱乐行业可按三七比例置换代金券,券三金七<置换券按10%计算返券,现金返点同上>)。

  4、凡因价格问题经电台特批的广告业务不计入奖励政策。

  奖励机制:

  凡广告代理公司品牌广告投放在30万元以内的,按其广告投放实付款每半年享有8%的奖励;超过3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20万元,对其超额部分增加1%的奖励;以此类推,超额部分奖励上限为15%。

  (六)违约责任: 违约方承担 。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 。(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备注:

  合办栏目与专题广告不参与此奖励机制 如有特殊代理要求,代理公司可与电台另行协商议定

  (九) 本合同项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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