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内容
1、xx市级健康养殖小区建设。
2、本级牧业小区建设。
3、种畜禽场建设。
二、考核标准
1、xx市级健康养殖小区标准
(1)养猪小区:商品猪存栏600头以上或存栏种母猪300头以上。商品猪每头在25公斤以上,种母猪在100公斤以上。
(2)养鸡小区:蛋鸡存栏在10000只以上或蛋种鸡存栏5000只以上;肉鸡存栏1.5万只以上或肉种鸡1万只以上。商品蛋鸡达到40日龄以上,商品肉鸡达到20日龄以上,种鸡达到60日龄以上。
(3)养牛小区:肉牛存栏300头或饲养种母牛15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种母牛和奶牛要达到6月龄,体重150公斤以上。
(4)养羊小区:成龄羊存栏量达到500只以上。
(5)养兔小区:成龄兔存栏5000只以上或种母兔存栏20xx只以上。
(6)养鹅小区:成龄鹅存栏20xx只以上或种鹅存栏1000只以上。
(7)养鸭小区:成龄鸭存栏8000只以上。
(8)养鹿小区:成龄鹿存栏200只以上。
(9)特产小区:成龄貂、狐、貉存栏500只以上。
2、本级牧业小区标准
牧业小区是指离开村屯,由三个以上饲养户组成,达到如下饲养标准:育肥猪存栏1000头以上、成龄母猪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存栏200头以上、成龄奶牛存栏50头以上、鹅存栏5000只以上、肉鸽存栏5000只以上、肉鸡批存栏2万只以上、蛋鸡存栏1万只以上、成龄兔存栏20xx只以上、成龄蛋鸭存栏3000只以上、经济动物、珍禽存栏价值50万元以上。
3、种畜禽场标准
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达到如下数量:肉种牛场、奶牛种牛场基础母牛达30头以上,并配套种公牛3头以上,肉种牛场种公牛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种猪场基础母猪达100头以上,并配套种公猪10头以上,父母代种禽场3000套以上,种兔场基础母兔1000只以上。
三、考核办法
1、xx市级健康养殖小区考核办法
每新建1个xx市级健康养殖小区得50分。乡镇按照牧联字[20xx]3号文件规定标准申请备案,考核组按照xx市验收结果认定。
2、本级牧业小区考核办法
每新建1个本级牧业小区得25分。乡镇先申请备案,考核组逐个考核验收,予以确认。
3、种畜禽场考核办法
每新建1个种畜禽场得75分。乡镇先申请备案,考核组逐个考核验收,予以确认。
四、奖励办法
市财政列支40万元做为奖金,各乡镇、街道按分得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