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以平等互利的立场就甲方开发的欧景蓝湾小区项目消防安装工程等事宜进行协商,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明确承包项目的职责和权限,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待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欧景蓝湾 #至 #楼消防工程。
二、工程地址:防城港市南北大道尾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围:按本工程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承包施工。主要内容:①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③火灾自动报警、④防火门、灭火器、⑤疏散指示及应包照明系统安装。具体工程项目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工程造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的工程内容施工,工程总造价为 。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乙方应按现行国家、自治区、防城港市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图集、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验收单三天内组织人员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用于本工程的全部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消防工程的验收合格标准。
七、工期:工期 天,自20xx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因遭雨天春节放假或其它不可抗拒力因素可延长。
但乙方保证与装修同步,不影响业主装修进度。
八、甲方负责事宜:
1.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提供消防施工图纸给乙方施工。
2.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垂直运输工具。
3.负责为乙方提供合适的材料堆放仓库。
4.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工棚)。
5.负责派驻工地代表,负责质量检查、处理设计以及施工安全检查等工作。
6.负责协调其它施工队配合好乙方做好消防工程的施工工作。
7.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检测验收费用由业主负责。
九、乙方负责事宜:
1.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场施工,施工组织方案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负责按期按质完成施工任务,并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3.负责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十、工程款拨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的30%作为乙方备料款,每月进度款根据实际乙方所报进度款经甲方审核付85%,消防安装工程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总造价12%,剩余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2年),保修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逾期应支付相应违约金。
十一、工程结算方式:工程施工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材料单价按预算单价,取费按二类取费。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时,要无偿返修至合格为准,逾期交付使用按逾期一天即按工程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及结算工程款给乙方时,拖欠的工程款要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给乙方。
十三、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工程竣工后,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十四、本合同如有不详之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