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甲方将王宏商住楼C座1号楼土建工程,单包工分项承包给乙方,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地点:烧田大道左侧,分项工价为:砌工元/平方米;木工:一层框架6层砖混平均价元/平方米;钢筋元/平方米;电焊一层底框对焊元/平方米;砖混层元/平方米(注木工含铁丝、钉子、木板等,焊工底框层含材料费,砖混层不含材料)。
2、工程内容:一框6混主体及内粉刷,外贴砖,毛地平,屋面隔热,外墙防护,散水坡等。
3、质量与安全:质量按图纸,听从甲方技术人员指导施工致业主验收合格为准。安全:分项施工承包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于未然,严格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造成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工期与付款:工期以开发商要求为准,若故意拖延工期罚款5000元并赔偿业主损失。付款方式:为每层实际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5、本着为业主着想,既要保证质量,又要节省材料,尽量做到不浪费,爱护工地的一切设施及设备,若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6、此合同书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动式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