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本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
1、与业绩、岗位、技能和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差距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定期考核,按月分配的原则。
二、绩效考核内容
1、月度考核
本部门人员月度考核统一使用《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细则》,对当月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2、年度考核
本部门人员年度考核由当年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年度工作能力、态度考核综合确定。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员工每月绩效考核得分平均值_70%+能力指标考核得分_15%+态度指标考核得分_15%;
部门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位于前5%的为优秀。
三月度绩效工资发放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根据月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基数_个人绩效系数_月考评系数
本部绩效工资基数根据本部工作指标完成情况部领导确定。
四、考评程序
一、组织考核
1、每月28日前,每个员工把自己当月的工作日记交部领导。
2、对员工考核,部长考核分占60%,副部长及部长助理考核分各占20%。
二、绩效反馈面谈
次月5日前,部门领导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反馈面谈,以帮助其改进和提高工作。
五、其他规定
1、请假者扣2分/天,连续或累计假(法定休息日除外)10天(含10天),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2、旷工半天者,扣发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50%,旷工一天及以上者,扣发个人当月绩效工资。
3、未交当月工作日记者,扣发个人当月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