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政府和劳务公司对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有关规定,我对本班组工人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项目部按合同支付劳务工资款后,我一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在工程开工后,及时与班组所有工人签订劳务计价报酬协议,并将该协议送贵公司和项目部备案;
3、在工程开工后,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并将计划送贵公司和项目部备案;
4、工程开工后,将班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送送贵公司和项目部备案;
5、如不按计价报酬协议,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经贵公司核实后作为我班组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贵公司今后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
6、本班组不能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投诉、上访、或到天业集团、政府大楼滋事等行为的,由我本人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承诺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