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精神,为了提高建筑工程及消防设备配套产品的质量,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切实履行“质量第一,共创和谐,优质服务,顾客终生满意”的宗旨,我公司特向用户做出如下质量承诺保证声明,自声明之日起,对出厂的消防产品保证做到:
1、确保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及时交货。
2、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体系,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出厂产品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确保产品运行的可靠性。
3、对用户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在接到用户通知后及时派出服务人员,并做到故障不排除或末作出结论意见前维修人员不撤离现场。在产品“三包”期内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赔偿责任。
4、对出厂产品实行质量“三包”,既一年内包修、半年内包换、三个月内包退(不合格产品按批次全部召回)。“三包”期外的产品实行终身保修服务。
我公司已于年月日通过方式将下列产品发出,请查验。
以上批次产品经公司质检部门出厂检验均符合交易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即。
本公司承诺在年月日提交质保单或者公司质检机构的检测报告。
XX有限公司(公章)
20xx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