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我局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
二、 全面履行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落实《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在“八个方面”52个不准上,不涉足,不插手,不操作。
四、自觉做到维护班子团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六、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清白做人、洁身自好,守规遵纪。
承诺人:刘丽
20xx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