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工程作出以下工程服务承诺:
1、我们供给的全部投标资料真实可靠,响应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及提出的各项要约、条款,并保证对投标书严格保密,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无串标、泄标和弄虚作假行为。如有以上行为,我单位愿意理解园林局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2、承诺工期:20xx年5月22日开工,20xx年6月10日竣工,确保在20个日历天内工程完工,养护期为一年。
3、我公司中标后,必须周密组织,精细安排,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确保柳州市桂柳路景观提升绿化工程质量到达合格标准。
4、我单位有足够的养护管理技术力量,现有园林及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41名,其中园林系列人员15人。拟在本标段投入园林工程师2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4人,助理会计师1人,水电维修工2人,机械工4人,绿化工150人。我单位承诺在施工期限内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工程,确保绿化景观效果。
5、我单位现有资产总额为3507万元,有本事、有足够的保障资金,在施工期间保证资金到位,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6、我单位拥有的园林绿化施工养护机械设备齐全,性能良好,能根据季节特点和各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性合理使用各类机械,及时进行科学养护、精心造型、修剪,营造优美整洁的街道景观。
7、我单位在施工期间,保证做到在操作现场礼貌操作、安全施工。高空作业(如大树修剪)或喷洒农药时,选择合理时段进行并在现场要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牌,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行人和过往车辆的安全。在机械与人工同时协作时,确保作业人员与行人安全,避免发生机械伤人或农药中毒事件。
8、担任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
9、若对我们的工程质量、安全、执行合同情景以及其他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能够直接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园林主管部门或我单位投诉。
投标单位: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