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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诚信承诺书 篇11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我保证:

  1.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本注册项目的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对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及要求有实质性的了解,并确信其完全符合招标公告所列的注册条件及要求,愿意参加投标并中标。

  2、不出借、不转让资质证书,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否则,他们愿意接受清理巍山建筑市场三年的处罚。

  3.所有派遣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备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拟派遣的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中标后能保证到位,否则每人每天罚款1000元;直到它到位。

  4.投标报价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不排斥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根据企业实力组织投标报价,确保招标文件中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投标行为。如有违反,愿接受法律处罚,清理巍山县建筑市场五年。

  5、自觉遵守国家、省及其他有关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坚决不转包、分包、肢解工程,不使用附属施工队伍,否则三年内不准进入微山建筑市场。

  6.如中标,保证按招标文件承诺派出在职施工工程师、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严格执行基本施工程序,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质量和安全标准、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程序、强制性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完成全部工作量,认真组织施工,按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决不无故拖延工期。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的违约金,并没收违约保证金,每日罚款5000元。

  7.确保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办理费用调整事宜,签订施工合同后不会出现恶意增加费用的情况。

  8.保证建筑工人工资按时发放,防止建筑工人上访。

  注意:进行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保证施工现场和内外交通道路的卫生,不丢弃。否则每次罚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本表所列内容及以上承诺均代表本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法律责任。如有弄虚作假,经调查,他们愿意放弃投标和中标资格,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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