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大荔禧盛棉纺有限公司等731户企业(名单附后)
经查明:当事人大荔禧盛棉纺有限责任公司等192户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陕西省农垦科研中心香料试验厂等24户非公司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大荔县果兴化工厂等49户个人独资企业,开业后自行连续停业六个月以上;大荔县殷官冷库等466户企业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大荔县国家税务局出具了提请吊销营业执照材料。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1、20xx年3月16日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拟吊销公告,证明本局告知了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后果和期限;
2、大荔县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提请吊销材料,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20xx年4月25日,经本局立案查处。